秋冬大氣污染治理規則變了
方向不變、力度不減是2020年秋冬大氣污染治理的基本原則,生態環境部發言人近日在會議中提出,將仍聚焦時間、區域、對象、問題、措施五個施策。與以往不同的是,今年秋冬季是《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》即藍天保衛戰的收官之年,成效幾何在此一舉。
另外,今年秋冬大氣污染治理也是為“十四五”開局的起航之際,在如此“承上啟下”的關鍵之年,我國秋冬大氣污染治理也迎來了升級版。
更具體的來看。10月,《長三角地區2020-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(征求意見稿)》和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、汾渭平原2020-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(征求意見稿)》相繼發布。
相比2019年,2020版秋冬大氣污染治理攻堅方案在目標上發生了很大的改變,不僅在于顆粒物(PM2.5)平均濃度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幅度不同,完成的階段也由原來的總體目標變為10-12月、1-3月兩階段執行。
從管理的行業數量上,2020年績效分級指標管理由2019年的15個行業上升到今年的39個行業。除此之外,針對不同的行業,今年也有很大的不同,比如,有些行業由3級A、B、C擴展到4級A、B(含B-)、C、D;部分行業的使用范圍更具體,針對的對象更明確;對于分級的減排措施也更加細化。
除此之外,今年秋冬為了避免污染反彈還有哪些需要特別注意呢?
根據相關人員的研究2020年前三季度數據可知,京津冀地區的治理任務更為艱巨,要主要解決重工業行業集聚,能源結構以煤為主的問題;而汾渭平原地區有重化工、劣質煤、河谷帶等問題,尤其是煤炭;長三角地區的有機化工、石油煉制較為發達,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較大。并且船舶污染排放量較大;珠三角地區的O3污染也在2015-2019年五年間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增長,需要引起重視。